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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证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2 00:00      浏览次数:

一、为规范并加强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证照、资信类文件(以下统称证照文件)及其复印件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照及复印件由基金会秘书处专人负责保管:

1.法人登记证正副本证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所有资信类文件,包括法人身份证明、验资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3.理事会或秘书长指定要求专管的证照文件。

三、秘书处设兼职机要员,全权负责证照文件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照文件目录及相应档案。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照文件完好无损,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盗。

3.按制度办理证照文件的借阅、借用、复印等手续。

4.兼职机要员变更,办理移交转接手续。

四、基金会财务负责有关证照文件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五、证照文件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

1.基金会工作人员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照文件,先向秘书长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及拟用证照文件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情况,经秘书长同意后,到兼职机要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2.机要员确认秘书长同意后办理证照文件的借用、借阅、复印等事项。

3.凡借阅、借用证照文件,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按上述手续办理申请延期。

4.证照文件复印使用,复印件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红色印章,以防再度复印。

5.借阅、借用、复印证照文件,应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单位使用,不得利用证照文件及复印件从事违法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活动。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纪及经济责任。

6.证照文件丢失时,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补办。

六、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照文件损失的,由兼职机要员承担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复印证照文件,其使用人过失造成遗失或使用、保管失误造成基金会损失的,由使用人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办法经基金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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