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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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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资助金和资助证书管理办法
为规范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拨发资助金、颁发证书及对受助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包括:1.来中国境内留学项目;2.出国(境)留学项目;3.汉语言学习项目;4.高校、中学学生短期国际交流项目;5.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业务范围的其他资助项目。(二)管理原则实行“统一拨付、学校管理、凭证留痕、跟踪回访、闭环监督”的原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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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信息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章程》中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会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遵循真实、完整、及时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表责任,披露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捐赠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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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运行的合法合规,科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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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推动深圳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基金是指在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以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由自愿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设立的专门用于开展项目(或活动)的专项资金,在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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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5-09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运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投资行为,规避法律风险,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投资的基本原则第二条 基金会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基本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用于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第三条 基金会可用于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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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5-08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诚信自律守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诚信自律建设,不断提高基金会的自律性、公信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基金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大运留学基金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守则。一、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章程规定,践行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公益宗旨和职业道德,增强诚信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失信行为,规范基金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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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理事长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参加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参加理事长办会会议,并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二、会议组织形式1.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召开,也可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主持召开。2.理事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由理事长临时决定召开。3.会议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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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5-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遴选资助评审办法
为使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遴选资助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一、评审组的组成根据当年申报资助学生人数确定评审组数量和评审组成员(5-7人/组)。评审组成员由基金会秘书处、市教育局分管基金会工作的部门领导及在深高校分管遴选资助工作所在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组长由评审组成员推举产生。参加评审组的在深高校及评审人员推荐要求,评审会前另行通知。二、评审对象评审对象为符合当年《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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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5-03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简称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基金会事业发展需要,决议刻制相关印章并报公安部门备案,由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专人)组织刻制与管理。第二条 基金会现有四枚印章:“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公章”、“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管财务副理事长名章”。第三条 基金会公章、基金会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管财务副理事长名章由秘书长保管。第四条 因公需要加盖基金会公章、基金会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