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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2023年资助学生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09:44      浏览次数: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简称基金会)是深圳为弘扬大运精神,促进国际青年文化教育交流,特地筹集资金设立的一家专门资助留学生的基金会。

2011年,在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举行的世界大学校长论坛开幕式上,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称赞深圳设立大运留学基金会的做法体现了深圳期望为各国大学合作与大学生交流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新亮点,也是世界大学交流新举措;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宣布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正式成立,为首批受助学生代表颁发资助证书。

根据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的宗旨,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培养国际化人才,促进世界对中华文化的了解,推动深圳与世界各地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基金会启动2023年资助留学生遴选工作。

公告如下:

一、资助项目、资助人数(指标)与遴选范围

(一)2023年资助学生项目及指标

1. 资助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75名(各学历层次资助指标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 资助国外学生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资助指标30名;资助境外学生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10名。

3. 资助境内高校学生前往国(境)外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40名(各学历层次资助指标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4. 资助在深办学高校(含高级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出国(境)进行短期交流研究活动,资助指标10名。

5. 资助境外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到深办学高校进行短期交流研究活动,资助指标10名。

6. 资助曾受本基金会资助的来华、出国(境)继续学业(不含复读)或接受高一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项目(简称“继续申请”),资助指标包含在1、3项目指标中。

7. 资助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境外家庭困难学生,该项目不设定具体指标。申请本项目的学生不再申请其他资助项目。

(二)2023年资助遴选范围

1. 公开遴选资助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出国(境)留学生(含“继续申请”)。

2. 公开遴选资助出国(境)、来深进行短期交流研究活动全日制在校生。该项目由在深办学各高校集体申报。可以一项1人,也可以一项多人,学校统一纳入本学年度短期交流研究计划,按程序和要求申报。经评审获准资助的交流研究项目1年内(2023年9月-2024年8月)有效。

3. 公开遴选资助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国外学生、境外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4. 为在中国境内留学且家庭困难的境外学生提供助学金。该项目由全日制高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或高校关于困难家庭标准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的证明)进行核准后统一申报。

二、遴选标准及要求

2023年资助学生遴选标准,综合考虑大运元素、中国文化元素、科技元素、“一带一路”和深圳元素,奖优助贫,奖助结合。

(一)国(境)外在中国境内留学受助学生应对华友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分布合理、兼顾男女比例,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国家、深圳的国际友好城市和与中国文化相关专业的留学生,以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为主。

(二)境内出国(境)留学受助学生应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兼顾男女比例,优先考虑在海外留学的奥运会前 8 名的运动员,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和深圳地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具有学成后回国服务强烈意愿的学生,优先考虑进入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名大学学习的学生。

(三)国(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申请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就读,未在境内就读的,不予受理。申请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项目,申请人可以在深办学高校明确录取就读后提出申请。

(四)“继续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交上一学年度或上一层次学历教育学业成绩单和学习表现情况汇报(纸质和电子文本)。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学习的申请人如近期有公开发表宣传中国文化、深圳发展的通讯报道一并提交。

(五)2023年享受中国境内同类奖(助)学金(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留学生资助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列入各项资助申请范围。

(六)资助在深办学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短期出国(境)交流研究活动项目不含以下四种情况: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的交换生、交流生,联合办学期间出国(境)上课的学生,出国(境)交流研究活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2023年9月1日前已出国(境)的学生。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或集体申报

1.符合资助项目第1、2、3、6、7项条件的,由学生个人申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单位)递交申报材料;学校公示后,统一报送基金会秘书处(下称秘书处)。

2.符合资助项目第4、5项条件的,由学校集体申报。学校汇总短期交流研究活动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名单等),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秘书处。

(二)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人选(下称候选人)提交评审组进行评审。

(三)组织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四)理事会审议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五)网上公示。

(六)通知受助学生及其推荐学校(单位)。

(七)颁发资助金和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来中国境内留学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来中国境内留学项目的申请人包括:来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含“继续申请”资助和申请困难家庭助学金)、来深接受全日制高职类专科学历教育、来深学习汉语的留学生。申报材料包括:

1. 2023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1)。

2. 个人提供材料:①《境外学生来中国境内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2-1)、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录取通知书、④导师推荐信、⑤学业成绩单、⑥汉语水平证明、⑦近三年获奖经历、⑧发表学术论文(文章)及专利证书、⑨申请困难学生助学金相关材料、⑩视频介绍(《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3)等;其中,⑥⑦⑧为非必交材料。申请困难学生助学金的学生须交材料⑨,无需交④和⑩。

个人材料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扫描纸质文档后形成的PDF文档、MP4格式视频)。

3. 学校(单位)提供材料:①在个人申请表中出具“学校推荐意见”、②《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4-1)或《国外学生在深学习汉语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4-2)、③《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申请助学金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5)及审核意见、④学校(单位)公示。

上述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材料报送时,申请人、推荐学校(单位)应分别对材料进行自查和初审。

(二)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出国(境)留学项目的申请人为出国(境)接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含“继续申请”)的留学生。申报材料包括:

1. 2023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2)。

2. 个人提供材料:①《国内学生出国(境)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2-2)、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录取通知书、④导师推荐信、⑤学业成绩单、⑥外语水平证明、⑦近三年获奖经历、⑧发表学术论文(文章)及专利证书、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⑩视频介绍(《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3)等。其中⑥⑦⑧⑨为非必交项目。

个人材料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扫描纸质文档后形成的PDF文档、MP4格式视频)。

3. 学校(单位)提供材料:①在个人申请表中出具“学校(单位)推荐意见”、②《国内学生出国(境)留学资助推荐表》(附件4-3)、③学校公示。

上述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材料报送时,申请人、推荐学校应分别对材料进行自查和初审。

(三)短期交流研究活动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短期交流研究活动项目包括:来深办学高校交流研究和出国(境)交流研究活动。申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按项目汇集成册,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1. 2023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3)。

2.《2023年短期交流研究活动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书》(附件6)。

3. 项目组成员《资助申请表》(附件2-1或附件2-2)。

4. 项目组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5. 前往或前来学校的邀请函(中英文对照翻译文本)。

6. 学校对申请资助项目的简介视频(《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附件3)。

7. 学校公示。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推荐学校在报送时应对材料进行核查。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由所在中国境内的学校(单位)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在《资助申请表》(附件2-1、2-2)中出具推荐意见,同时须承诺按《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拨发资助金、颁发证书、对受助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办理有关事项,对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管理,协助基金会做好对本校(单位)受助学生的跟踪回访工作。

深圳大学城各研究生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可作为校一级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学校二级学院、学校分部、系、处室(部门)出具的意见不予受理。

2. 推荐学校(单位)应建立推荐评审机制,根据各资助项目的要求分项填写《推荐表》(附件4-1、4-2、4-3),附推荐情况报告和公示公告文本。继续申请资助的在备注栏中标明“继续申请”。

推荐表是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申请资料,介绍视频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核及单位评审推荐的证明文件。各单位对各项目的推荐总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基金会2023年对该项目资助的总人数数额,超过的数额视为无效推荐。

3. 推荐学校(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本会和申请人联系。

4. 申报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秘书处,逾期不受理;申报资料提交后不退还。

5. 受助学生受助学年度时间结束,或短期交流研究活动结束时,受助学生须按《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受助期间本人(或本项目)留学,或短期交流研究活动期间的学习表现总体情况报告,总结报告为必须完成事项。

、资助标准与拨付方式

(一)资助标准

1. 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助标准:本科4万元人民币/人.年、硕士4.5万元人民币/人/年、博士4.8万元人民币/人/年。

2. 外国学生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资助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人/半年以上;境外学生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资助标准为2.8万元人民币/人/年。

3. 出国(境)留学资助标准:硕士5万元人民币/人/年,博士5.5万元人民币/人/年。

4. 短期交流研究活动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人。

5. 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为0.6万元人民币/人。

(二)资助金拨付方式

1. 资助标准中第1、2、3、5项的资助金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发放管理。

2. 资助标准中第4项的资助金,在申请人办理签证后由所在学校统一凭签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基金会办理资助金拨款手续。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一)4月20日发布遴选公告。申请人、推荐学校(单位)通过基金会网站(Https://suisf.org.cn)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本公告附件的相关申请表格。

(二)4月21日至5月30日接受申请。申请人、推荐学校(单位)按要求于5月30日将申报材料送达基金会秘书处(如快递,以快递发件日期为准)。

(三)6月中下旬组织评审。

(四)7月召开基金会二届五次理事会会议,研究确定资助学生(项目)名单,履行有关手续。

(五)8月网上公示资助学生(项目)名单(公示期7天)。

(六)9月通知受助学生及其推荐学校(单位),拨付款项,颁发证书。

(七)基金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中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区14楼1401室

邮编:518048

咨询电话:0755-88107614、88107605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附件:

1.附件(1-1)2023遴选申报材料封面(来中国境内留学).doc 

2.附件(1-2)2023遴选申报材料封面(出国、境).doc 

3.附件(1-3)2023遴选申报材料封面(中外学生短期交流).doc 

4.附件(2-1)境外学生来中国境内留学资助申请表 - 副本.doc 

5.附件(2-2)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资助申请表(出国、境).doc 

6.附件3-申请项目情况介绍视频制作要求.doc 

7.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4-1).xls 

8.国外学生在深学习汉语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4-2).xls 

9.国内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4-3).xls 

10.附件5-境外家庭困难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申请助学金汇总表.xls 

11.附件6-2023年短期交流研究报告书.docx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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