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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2024年资助学生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0:13      浏览次数: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简称基金会)是深圳为弘扬大运精神,促进国际青年文化教育交流,特地筹集资金设立的一家专门资助留学生的公募基金会。
       2011年,在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举行的世界大学校长论坛开幕式上,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称赞深圳设立大运留学基金会的做法体现了深圳期望为各国大学合作与大学生交流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新亮点,也是世界大学交流新举措;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宣布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正式成立,为首批受助学生代表颁发资助证书。

根据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的宗旨,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培养国际化人才,促进世界对中华文化的了解,推动深圳与世界各地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基金会启动2024年资助留学生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助项目、资助人数(指标)与遴选范围

(一)2024年资助学生项目及指标

1.资助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105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各学历层次资助指标)。

2.资助国外学生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或境外学生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35名(其中学习汉语项目30名,高职类专科学历教育5名)。

3.资助境内高校学生前往国(境)外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45名(按实际报名人数和学历权重确定各层次资助指标)。

4.资助曾受本基金会资助的来华、出国(境)继续学业(不含复读)或接受高一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项目,资助指标包含在以上相关项目中(简称“继续申请”)。

5.资助高校学生短期国际交流研究项目

1)在深办学高校(含技师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出国(境)进行为期1个月及以上的“短期国际交流研究”项目;

2)境外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到深办学高校进行为期2周及以上的“短期国际交流研究”项目。

6.资助中学生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项目

1)我市中学生含职业高中开展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项目。通过出国(境)到对口的教育、科研机构进行互动交流,拓宽视野、增长见闻、开发思维、扩大影响

2)境外中学生来我市参加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项目。

(二)2024年资助遴选范围

1. 公开遴选资助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出国(境)留学生(含“继续申请”)。

2.公开遴选资助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国外学生境外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3.公开遴选资助高校短期国际交流研究项目的全日制在校生。该项目由在深办学各高校集体申报。可以一项1人,也可以一项多人,学校统一纳入本学年度短期交流研究计划,按程序和要求申报。

4.公开遴选资助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其中,出国(境)项目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立项,由各中学集体申报,申请报告书应按隶属关系加具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申报的学校按资助要求和条件,根据审批立项通知,组织学生开展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团组成员可以由一所学校单独组成,也可以由两所以上学校联合组成;每一交流团组的带队老师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含翻译)需持有公务出国(境)证照。来中国境内项目应为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承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活动,须提供主办或承办或审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公文或审批意见。

上述经评审获准资助的短期交流项目1年内(20249月-20258月)有效。

二、遴选标准及要求

2024年资助学生遴选标准,综合考虑大运元素、中国文化元素、科技元素、一带一路和深圳元素,奖优助贫,奖助结合。

(一)国(境)外在中国境内留学受助学生应对华友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分布合理、兼顾男女比例,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国家、深圳的国际友好城市和与中国文化相关专业的留学生,以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为主。

(二)境内出国(境)留学受助学生应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兼顾男女比例,优先考虑在海外留学的奥运会前 8 名的运动员,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和深圳地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具有学成后回国服务强烈意愿的学生,优先考虑进入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名大学学习的学生。

(三)国(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或在深高职院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申请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就读,未在境内就读的,不予受理。申请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半年以上)项目,申请人可以在深办学高校明确录取就读后提出申请。

(四)“继续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交上一学年度或上一层次学历教育学业成绩单和学习表现情况汇报。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学习的申请人如近期公开发表宣传中国文化、深圳发展的通讯报道一并提交。

(五)2024年享受中国境内同类奖(助)学金(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留学生资助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列入各项资助申请范围。

(六)资助在深办学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短期出国(境)交流研究活动项目不含以下4种情况: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的交换生、交流生,联合办学期间出国(境)上课的学生,出国(境)交流研究活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20249月1日前已出国(境)的学生。

三、遴选程序

2024年采用在线方式申报。申报前,申报人和推荐学校按《资助申请在线报名操作手册》指引,登录“基金会资助报名系统”http://apply.suisf.org.cn/apaas/pc-logi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申报材料。遴选程序如下:

(一)申请及递交申报材料

1.符合资助项目第1、2、3、4项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申请,同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学校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基金会秘书处(下称秘书处)。

2.符合资助项目第5、6项条件的,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在线申报。学校汇总短期交流项目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团队成员名单等),经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秘书处。

(二)秘书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人选和项目(下统称为候选人)提交评审组进行评审。

(三)组织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四)理事会审议,确定资助学生(项目)名单。

(五)网上公示。

(六)通知受助学生(项目)的推荐学校(单位)

(七)颁发资助金和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提交书面材料(视频除外)至推荐学校,推荐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秘书处。

(一)来中国境内留学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来中国境内留学项目的申请人包括:来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含“继续申请”资助)、来深接受全日制高职类专科学历教育、来深学习汉语的留学生。申报材料包括:

1.2024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1)。

2.个人提供材料:①《境外学生来中国境内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3-1)、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录取通知书、④导师推荐信、⑤学业成绩单、⑥汉语水平证明、⑦近三年获奖经历、⑧发表学术论文(文章)及专利证书、视频介绍(《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4)等;其中,⑥⑦⑧为非必交材料。

3.学校(单位)提供材料:在个人申请表中出具“学校推荐意见”、《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留学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5-1)或《国外学生在深学习汉语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5-2)、 学校(单位)公示。

上述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1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申请人、推荐学校(单位)在报送前应分别对材料进行自查和初审。

(二)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出国(境)留学项目的申请人为出国(境)接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含“继续申请”)的留学生。申报材料包括:

1.2024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2)。

2.个人提供材料:①《国内学生出国(境)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3-2)、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录取通知书、④导师推荐信、⑤学业成绩单、⑥外语水平证明、⑦近三年获奖经历、⑧发表学术论文(文章)及专利证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视频介绍(《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4)等。其中⑥⑦⑧为非必交项目。

3.学校(单位)提供材料:①在个人申请表中出具“学校(单位)推荐意见”、②《国内学生出国(境)留学资助推荐表》(附件5-3)、③学校公示。

上述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2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申请人、推荐学校(单位)在报送前应分别对材料进行自查和初审。

(三)短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深办高校学生国际交流研究、本市中学生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申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按项目汇集成册,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1.2024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3或附件2-4);

2.《高校学生短期国际交流研究资助申请报告书》(附件6-1)或《中学生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资助申请报告书》(附件6-2)

3.项目组成员《资助申请表》(高校学生附件3-1或附件3-2,中学生附件3-3);

4.项目组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中学生出国(境)项目带队人员的公务证照;

5.前往和前来学校(机构)的邀请函(中英文对照翻译文本);

6.学校对申请资助项目的简介视频(《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附件4)

7.《高校学生短期国际交流研究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5-4)或《中学生短期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申请资助推荐表》(附件5-5);

8.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立项通知(中学生出国、境);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承办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的公文,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中学生来中国境内)和学校公示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或附件2-4)第2页的“申报材料说明”,推荐学校在报送时应对材料进行核查。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由所在中国境内的学校(单位)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在《资助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同时须承诺按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拨发资助金、颁发证书、对受助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办理有关事项,对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管理,协助基金会做好对本校(单位)受助学生的跟踪回访工作。

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可作为校一级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学校二级学院、学校分部、系、处室(部门)出具的意见不予受理。

2.推荐学校(单位)应建立推荐评审机制,根据各资助项目的要求分项填写《推荐表》,并附推荐情况报告和公示公告文本。继续申请资助的在备注栏中标明“继续申请”。

推荐表是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申请资料,介绍视频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核及单位评审推荐的证明文件。各单位对各项目的推荐总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基金会2024年对该项目资助的总人数数额,超过的数额视为无效推荐。

3.推荐学校(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本会和申请人联系。

4.申报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秘书处,逾期不受理;申报资料提交后不退还。

5.受助学生受助学年度时间结束,或短期交流研究活动结束时,受助学生须按《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受助期间本人留学,或短期交流研究活动期间的学习表现总体情况报告,总结报告为必须完成事项。

 五、资助标准与拨付方式

(一)资助标准

1.境外学生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助标准:本科3万元人民币/人.年、硕士3.5万元人民币/人.年、博士4万元人民币/人.年。

2.外国学生在深办学高校学习汉语资助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人.半年以上境外学生在深高职院校接受专科学历教育资助标准2.8万元人民币/人.年

3.出国(境)留学资助标准:硕士4.5万元人民币/人.年博士5万元人民币/人.年。

4.高校学生短期国际交流研究和中学生短期国际教育活动项目的资助标准0.5—2万元人民币/人

(二)资助金拨付方式

1.资助标准中第1、2、3项的资助金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发放管理。

2.资助标准中第4项的资助金,在申请人办理签证后由所在学校统一凭签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基金会办理资助金拨款手续。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一)4月8日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网站(Https://suisf.org.cn)同步发布遴选公告。

(二)4月8日至5月20日接受申请。纸质材料须在5月20日前送达基金会秘书处(快递以发件日期为准)。

(三)6月中下旬组织评审。

(四)7月召开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研究确定资助学生(项目)名单。

(五)8月网上公示资助学生(项目)名单(公示期7天)。

(六)9月通知受助学生及其推荐学校(单位),拨付款项,颁发证书。

(七)基金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区14楼1401室,邮编:518048.

咨询电话:0755-88107614、88107605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附件:

1.资助申请在线报名操作手册

2.2024年遴选资助申报材料封面(含附件2-1、2-2、2-3、2-4)

3.资助申请表(含附件3-1、3-2、3-3)

4.申请项目介绍视频制作要求

5.推荐表(含附件5-1、5-2、5-3、5-4、5-5)

6.短期交流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书(含附件6-1、6-2)

                                                            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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